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高校活力大赛的通知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上海教育大会精神,共建更高水平的“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和“大思政”体系,切实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进一步激发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团组织、社团、团干部活力,团市委、市教委举办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活力大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活力团组织

1.遴选范围

活力团组织遴选包括活力团委、活力团支部遴选。活力团委遴选范围为各学院团委。活力团支部遴选范围为各年级团支部。

2.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1-2个活力团支部至校级评选。

(二)活力社团

遴选范围:活力社团遴选范围为成立1年以上、完成正式注册登记、2024年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

(三)活力团干部

1.参评范围

团干部典型的遴选范围为各级团组织干部(含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典型从事共青团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超过28周岁参评的团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遴选对象以基层团干部为主体,高校团委书记不参与遴选活动。

2.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1-2个团干部典型至校级展示和评选。

二、遴选标准

(一)活力团组织

1.班子建设好。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班子成员特别是团组织负责人信念坚定、心系同学、能力突出、作风严实,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2.团员管理好。团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完成“智慧团建”专题学习情况填报。落实“五个模范、五个带头”要求,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力度,引导学生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发展团员突出政治标准,程序规范严格,教育、管理、评价、监督团员机制健全,有序、按期完成团员发展工作。严肃组织生活,执行团的纪律,抓好仪式教育,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管理和转接,高校“学社衔接”发起率达到100%,转出率达到98%以上;“团团微就业”平台结对帮扶学生录入完成率100%

3.活动开展好。团组织定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围绕思想引领、成长发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等内容,形成具有标志性、影响力的品牌项目。提升育人质量,注重入脑入心,运用青言青语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开展党的历史教育,开展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青年对党、团的认识,激发政治进步热情。把“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团组织推动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认真落实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组织不少于25%的团支部参与城乡社区实践计划。高校团支部一般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外实践活动。

4.制度落实好。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坚持政治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做到分层化、分众化、精准化,防止形式主义。团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团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高校团支部一般每学年开展不少于6次专题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内仪式教育。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培优育优质量高,推优入党成效好。

5.作用发挥好。团组织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团员青年在社会生活中彰显团员先进性,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在服务“五个中心”建设、长三角一体化、高水平改革开放、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助力乡村振兴等建功新时代的实践中事迹突出,团组织在校内外有影响力、示范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主动参与防范化解风险,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活力社团

1.政治性强。社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引导团员和青少年增强与党同心、跟党奋斗的坚定意志,激发政治进步热情。

2.组织建设好。严格落实《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各项规定,充分保障学生社团成员权利,完善社团全体成员大会制度,加强社团政治引领,健全社团骨干遴选机制,强化社团骨干评价激励,社团相关材料保留完整。社团建设能同党建、团建、学生会建设有机集合起来。

3.活动质量高。社团坚持思想性、知识性、创新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原则,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活动质量获得各方认可。

4.专业性强。社团具备明确的指导单位,配备至少1名指导教师。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施行思政指导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双导师”制度。社团活动符合社团类型定位,与业务性质相符,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能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实践育人的作用。

5.影响力广。社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育人阵地作用,在校内外积极开展有影响力的学生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活力团干部

1.对党忠诚。团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心系青年。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严格落实教职工团干部直接联系学生制度。了解青年所需所急所盼,真心诚意服务青年,有广泛的青年群众基础。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

3.担当实干。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在学习、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团员青年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群众工作本领和决策议事能力。勇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斗争。

4.廉洁自律。自觉加强道德修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四化”问题,有较强的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体现良好的形象、作风和道德品质,能心无旁骛干好本职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让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5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5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5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5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以及团工作相关指标未达标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7.校团委在上年度团市委工作考核中,获得“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的。

三、时间安排

1.414日前,学院团委组织活力团支部和团干部典型申报和院级评选,41413:00将活力团组织、团干部申报信息表(附件1)发送到邮箱(tuanwei_shiep@163.com,邮件命名:XX学院-活力团组织和团干部申报;学生社团的业务指导单位推荐1-2个活力社团至校团委评选,1413:00将活力社团申报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tuanwei_shiep@163.com),邮件命名:XX社团-活力社团申报;

2.423日前,校团委组织评选展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429日前,校团委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4.430日前,校团委整理材料推荐至市级展示。


附件1.活力团组织、团干部申报信息表.xlsx

附件2.活力社团申报信息表.xlsx

共青团新利18官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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