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及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4浏览次数:2272

全校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及《新利18官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5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预申报工作一并启动)

一、任职条件、成果鉴定、聘任程序等

任职条件、成果鉴定、聘任程序等详见《新利18官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电人〔2023〕4号)及附件。

注:部分事项提醒如下,未尽事宜详见上述相关文件。

1.参评人员

本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能力评议主要针对教师(含教学型)、工程技术等,其他系列(如思政、高等教育研究、党务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除从事公共基础课(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数学、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其他教师受聘教授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受聘副教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学位。

2.关于任职资历及成果认定

申报人的任职资历计算到20253月31日。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12月31日。除特别说明外,所有论文须为任现职以来近五年成果,科研项目到款经费计算年限为任现职以来近八年,其余成果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

3.上一年度未通过评议人员,本年度继续申报需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体条件见相关实施办法),并有新的学术、技术成果作为主评议材料。未通过评议人员间隔一年及以上再次申报需提供上次评议之后新的学术、技术成果(须符合入围条件),作为主评议材料。对于2024年通过校外学术技术能力评议但未通过校学术委员会评议人员,再次申请聘任需重新参加校外学术技术能力评议且需提供上次评议之后新的学术、技术成果(须符合入围条件),但不作为连续申报认定。

4.关于学生工作要求

申报教授、副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候选人原则上任现职以来须担任一年及以上班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且考核合格。

二、个人需提交材料

(一)申报者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二套,并从人事处网页下载《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doc》(以下简称“登记表”),填写后贴于档案袋表面(要求填写的内容与提交材料一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shizi@163.com。

每个档案袋中需提供的材料:

1.《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doc1份(原件);

2.报送成果材料:申报正高只需5-7(副高3-5)篇(本、项),不得多报(与《登记表》填写相符),报送成果材料为复印件,原件经人事处审核后退还本人;

3.其他佐证材料(如收录证明等)。

1)收录证明可在图书馆信息检索中心开具。

2)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同为学校教师,论文仅为其中一人职称评议使用,并填写《承诺书.docx》。

(二)相关学生工作佐证材料

提供班导师、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一份,需学生处或学院审核盖章。

(三)产学研践习材料

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学研践习计划自查报告》或《产学研践习计划阶段性小结》纸质版材料一份。

(四)《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一览表.xls

1.请严格按照表格示例格式填写。

2.本表格不必打印,发送电子版至rscshizi@163.com邮箱即可。

3.“提交论文”、“提交其它材料”填写内容须与提交材料一致,其余不必填写。

《一览表》和《登记表》中“特殊情况”一栏,请填写连续申报、上一次申报年份、转评、破格等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

三、报送材料及填报表格注意事项

(一)报送成果材料复印件要求:

学术论文:复印内容包括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姓名。如论文被SCI、EI、CSSCI、SSCI、A&HCI等收录的,需提供中文检索报告,并在检索报告上标出主送及报送编号。如成果为中文论文,应一并提交本人承担部分、期刊封面、封底和目录,并在目录上标出论文标题。论文应已在期刊正式发表,收稿通知不作为发表证明。如科研系统中有对论文等级进行认定,需要提供认定结果截图。

教学、科研成果、专利: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教学、科研成果要求提供鉴定或者验收证明,或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专著、教材、教学参考书:复印封面、封底、内容简介、目录、部分章节等,若为非统编教材、教学参考书需通过鉴定或者验收,并提供已使用两遍以上且效果良好的证明;非主编或非第一作者需由出版社或主编出具所承担部分(如章节、字数等)的证明。如为合著,应注明本人实际承担部分,提交承担3万字及以上的编撰任务说明,其他合著者签名。

(二)《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

列入《登记表》主送、报送的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未列入《登记表》主送、报送的成果请勿提供。如把科研项目作为主送、报送的成果,必须是已结项且结项时间为任现职后的科研项目。

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中所介绍的三篇(本、项)属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在该代表作序号前用 “ * ”标注。

(三)《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

1.填写《评议表》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2.封面,“申报学科”按二级学科填写,学科名称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总表202310(抽检系统专用).xls》。

3.第1页,“外语程度”、“计算机应用能力”按实际情况填写。

4.第3页,“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需经本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5.第4页,“任现职以来论著、科研项目统计一览表”统计填写数字,无此项内容时填写“0”,切勿空格,填写数量必须真实。论文、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等数量须与第5页“发表论文、著作一览表”及第6页“科研成果一览表”相符。第6页,除主送、报送材料外,成果均应为任现职后的成果,其中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横向经费以到款时间为准。经鉴定或验收的科研项目需提供结项(题)证明、结项(题)报告,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中文检索报告需在检索报告上标出主送及报送编号,获奖需提供奖项证书、内容说明。如成果为转化,需提供上海高科技成果转化A级认定证明、内容说明。

注:“新利18官网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中科研项目数据只有2005年以后立项且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其他不在查询系统内的科研项目,须向人事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目录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申报人员在项目中的排名情况)。

6.第5页,填写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所有填写的论文、著作需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供原件,学院(部门)审核填写内容是否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盖章。

7.第6页,由人事处收齐所有申报材料后,统一交相关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8.第6页,需申报者所在学院(部门)审核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打印无效。

9.第7-12页填写代表作题目,并勾选类别。“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等成果评价”第一篇(项)至第三篇(项)填写顺序须与“学术技术能力登记表”主送材料前三项保持一致。

10.第13-15页请申报人填写页眉中的“学校”、“申报对象姓名”、“拟聘职务”。“编码”由评估院统一填写。

11.表格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不能改变页码。若任课内容、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内容较多可附页,但不要改变页码(即不要增加页码)。

12.确保最后两页“专家综合评议意见 (2)A”和“专家综合评议意见 (2)B”不在同一张纸上。

注:教学型副教授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二套(复印件),并相应填写《教学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doc》、《新利18官网“教学为主型”副教授教学能力评议表.doc》、《教学型副教授申报人员提交材料一览表.xls》。

四、评议费用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缴纳评议费金额及交付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1.225日前,2025年申报人员整理好材料,经本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人事处;

2.完成校内材料审核工作并报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3.通过评议人员的聘任工作将另行通知。

注:2026年预申报人员由部门汇总填写《202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预申报汇总表.xls》,3月7日前上报人事处。

请申报人员认真准备材料,并按时上报人事处,本通知中的文件和表格都可直接点击查看或下载。

材料报送地址:临港校区图文中心1005室

联系方式:61655046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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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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