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院党〔2018〕105号
各二级院(部)、职能部(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和师生文明程度提升,学校组织开展了2017—2018年度文明校园创建评选活动。经各二级院(部)、职能部(处)申报,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票决,网上公示,党委会审议后,评选出2017—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单位、2017—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创建优秀项目、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2017—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窗口,表彰名单如下:
一、2017—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单位
1.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电气工程学院
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5.数理学院
特此决定。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