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单位的决定

  沪电院党〔2018105

各二级院(部)、职能部(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和师生文明程度提升,学校组织开展了20172018年度文明校园创建评选活动。经各二级院()、职能部()申报,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票决,网上公示,党委会审议后,评选出2017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单位、2017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创建优秀项目、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2017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窗口,表彰名单如下:

一、2017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单位

1.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电气工程学院

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5.数理学院

特此决定。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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